第一类危险源(根源)是生产过程中存在的,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(能源或能量载体)或危险物质。如带电导体、遇水自燃物质、运动的机械、行驶的汽车、压力容器、悬吊物的势能、有毒品、粉尘、噪声等。
第二类危险源(状态)是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的约束和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,包括:物的不安全状态、人的不安全行为、环境因素、管理因素。
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,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,决定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,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,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。
危险源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